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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市信鸽协会竞赛委员会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

昆明市信鸽协会

2021竞字[2021001]




 昆明市信鸽协会竞赛委员会

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

昆明市信鸽协会根据信鸽运动发展的需要,经第十届常务理事会商议决定,成立“昆明市信鸽协会竞赛委员会”。

一、竞赛委员会职责:

      昆明市信鸽协会竞赛委员会是昆明市辖区内信鸽竞赛的组织机构。竞赛委员会由协会常务理事、理事和参赛团体会员单位负责人组成;下设“裁判专业委员会”和“仲裁专业委员会”。

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制定(审核)昆明市辖区内的信鸽竞赛计划、规程并组织实施。

  1、根据中国信鸽协会、云南省信鸽协会的相关信鸽竞赛规程,制定昆明市年度信鸽竞赛计划和规程。

 2、依照国家体育总局制订的《信鸽活动管理办法》,中国信鸽协会审定的《中国信鸽竞赛规则(2019)》以及《昆明市信鸽协会信鸽公棚竞赛管理规定(暂行)》审核并备案昆明市辖区内各团体会员的信鸽竞赛章程(含各协会竞赛、各俱乐部竞赛、各地公棚赛等),组建信鸽竞赛执裁团队,尽职尽责的完成竞赛组织、执行等各项工作。

3、不断建立和完善信鸽运动裁判员的管理制度及考核制度;每年定期召开昆明市信鸽竞赛工作会议,部署全年信鸽竞赛工作,组织推进昆明市的信鸽运动发展。

二、组织机构:

设主任一人、副主任二人、委员多名

主任:韦祖贵

副主任:孙琪侍丽华

委员:昆明市信鸽协会各团体会员负责人若干

1、裁判专业委员会

根据《信鸽运动裁判员管理办法》负责昆明市辖区内信鸽运动裁判员的管理、培训、注册;根据赛事需要,负责辖区内信鸽竞赛的裁判员委派工作。

设总裁判长一名、副总裁判长名、裁判员多名。

总裁判长:孙琪(兼)

副总裁判长:吴俊涛余涛、梁明庆

裁判员:从昆明市辖区内注册的各级裁判员中选派。

2、仲裁委员会

负责昆明市辖区内信鸽竞赛中出现的争议和解决申诉工作,保证《信鸽活动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国信鸽竞赛规则(2019)》以及《昆明市信鸽协会信鸽公棚竞赛管理规定(暂行)》和各项赛事的“竞赛章程”的正确执行

仲裁专业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。

设主任一名、副主任四名。

主任:韦祖贵(兼)

副主任:刘云、李永福、穆英、彭丽刚

 

本机构及工作职责经昆明市信鸽协会2021年9月25日第十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正式实施。


昆明市信鸽协会

2021年9月25日

昆明市信鸽协会竞赛委员会(定稿)_01.jpg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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